冉茂國委員:
您提出的《關于規范公墓建設中用地的建議》的提案,已交我們研究辦理,現答復如下:
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,麻栗坡縣殯葬改革工作于2017年9月開始分批次推行。殯葬改革初期,全縣無殯儀館、公墓等殯葬基礎設施,上級部門一直督查麻栗坡,要求必須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實施殯葬改革。在推進工作的過程中,群眾強烈反映麻栗坡山高峽深,到鄉(鎮)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路途遙遠,極不方便,群眾普遍強烈要求自行籌資建設本村公益性公墓。為推進殯葬改革工作,我縣采取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開展自我服務、自我管理的模式,由群眾自治組織自行選址、自行籌資、自行建設本村公益性公墓,極大調動了群眾積極性,推動我縣殯葬改革工作順利進行。在建設過程中,出現部分公墓選址管理不到位,占用林地耕地等問題。
針對存在問題,縣民政局積極采取措施,要求各鄉鎮督促指導各村加強整改。一是召集11個鄉鎮分管民政工作副鄉(鎮)長召開專題會議,安排部署整改落實工作,要求今后不得違法違規新建公墓,已建公墓未使用部分暫不硬化,做好綠化工作,公墓周邊做好植樹造林,實現見山見樹不見墓。二是在全縣村干部培訓班上,將公墓建設用地違法違規問題作為典型案例進行講解,直接安排各村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實。三是籌集經費,給予每個覆蓋50戶以上的村小組公益性公墓2000元的綠化苗木補助資金,助推整改落實。
在今后工作中,縣民政局將加強督促指導,把控好鄉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相關工作要求,不再新增違法用地現象。
感謝您對全縣殯葬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。
麻栗坡縣民政局
2020年8月24日